陈与义〔宋朝〕
陈与义
陈与义(1140—1204),字去非,号简斋,又号无住道人,洛阳(今河南洛阳)人。登政和三年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历太学博士、著作佐郎等。靖康之乱,避地襄汉,辗转湖湘广闽。绍兴元年,召至行在所,除起居郎,迁中书舍人。历礼部侍郎,出知湖州,复入为给事中,中书舍人,除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八年卒,年四十九。与义工诗,为江西诗派「三宗」之一,有盛名于世。著有《简斋集》(存)、《无住词》(存)、《陈简斋内外制》(佚)。►662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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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
某窃慕东坡以铁拄杖为乐全生日之寿今以大铜瓶上判府待制庶几因物以露区区且作诗二首将之亦东坡故事 其一
游岘山次韵三首 其二
寻诗两绝句 其一
正月十二日自房州城遇虏至奔入南山十五日抵回谷张家